
8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则通知,针对受灾企业和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 这一通知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指示要求,保障受灾群众的生活,助力恢复重建,共同渡过困难时刻。账户管理系统
根据通知内容,受灾情影响较大、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以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应对暂时的生活困难. 此外,通知还涵盖了以下范围:
申请受灾企业和缴存职工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与所在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乡镇政府进行核实。这些阶段性支持措施将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通知内容,以下是具体的支持措施:
受灾情影响较大、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以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以应对临时生活困难.
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在灾情发生后,如果自有住房暂时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的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不受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限制,也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的限制,同时不受月缴存额的限制.
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一线抢险队员、水务工作者、基层干部如果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将不会对其逾期处理、收取罚息,并且不会将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同时,他们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受灾情影响无法按照原先确定的缴存比例缴存的单位,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自主调整缴存比例,最低可调整至5%. 如果调整后仍有困难,单位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交补缴承诺和补缴计划,到期后进行补缴. 在此期间,单位职工仍可以正常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受到断缴影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这则通知旨在帮助受灾企业和缴存职工渡过困难时期,保障他们的生活。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调整缴存比例等措施,账户管理系统为受灾人员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和支持. 这些阶段性支持措施将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为受灾群众提供长期的支持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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